3)第六六九章 名与实_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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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消盐引的专营制。

  比如郑家,拿着几十万的盐引,这些盐引就是他的,规定就是他的,是可以父死子继的。

  问题也就出在这。

  好比两淮盐区,管着百十个州府。

  把这些州府,分成甲乙丙丁午己庚辛等等个不同的销售区。

  甲乙丙靠的近,则甲乙丙的盐一起运过去,再大仓库分发,再由专门负责甲乙丙销售区的人拿去卖。

  甲的盐不能去乙、乙的盐不能去甲,当然私盐甲乙都不能去。

  而甲乙丙丁午己庚辛这些销售区的特权承包,是继承的,不变的。

  比如郑家,拿着七八十个销售区的特权,他需不需要自己去干?

  显然不需要嘛,好比他有七十个销售区,朝廷问他收70块钱,相当于一块钱一个区的专营权。

  他为啥要自己去干呢?两块五一个区的销售权,卖给次级承包商不就得了?何必要自己去干?

  这几年议论纷纷的盐政改革,出发点就一句话可以总结:

  【利上不归朝廷、下不能哺小民,而尽归中饱之辈矣】

  核心思路,就是取消中间商,没有中间商赚差价。

  怎么取消中间商赚差价?

  朝廷那群琢磨着搞盐政改革的人,想法也非常简单:市场化。

  放弃盐引、盐纲制度,让小商人入场。

  一张票,多少盐,写的清清楚楚。

  买了票之后,只要是淮北盐区的销售范围,都可以销售。

  理论上,这样没有了中间商赚差价,就可以解决诸多问题了。

  然而,作为这些大承包商、总承包商,怕的就是这么搞。

  这么一搞,他们的垄断权直接没有了。

  现在吴敬梓给出的思路,是不要明着对抗,而是要往“票盐之名、纲盐之实”路子上走,顿时给郑玉绪提供了思路。

  作为大盐商,有的是资本,难道买不起盐票吗?

  关键的问题,不在于买不起,而在于别人也能买了。

  所以,是不是有一种办法,可以既采取票盐法、又能从财产上制定一个范围不准那些小额资本的商人入场呢?

  只要能做到这一点,问题也就解决了。

  只是,该怎么做呢?

  吴敬梓见郑玉绪还在思索,又道:“郑兄可明白,朝廷为何要改盐政?”

  “根源在哪?所求者何?”

  “为百姓乎?”

  “为盐税乎?”

  这是个根本不需要回答的问题,也是一个根本没法回答的问题。

  明明知道,但难道说,朝廷根本不是为了百姓才改革的?

  盐政改革是因为什么?

  按照政治正确的口号,是为了天下苍生,为了百姓。

  这是政治正确。

  刨除掉这些政治正确,实质原因是什么呢?

  是私盐。

  私盐为什么卖的好?

  因为官盐贵。

  官盐为什么贵?

  理论上,按照每引盐收的税,私盐是干不过官盐的,因为这涉及到一个“最高死刑”的成本。

  但是,凡事要讲理论上,那就只能是理论上了。

  这种变种包税制下,朝廷问总承包商收税、总承包商问次级承包商收钱,有二道贩子赚差价,于是官盐越发的贵。

  官盐越发的贵,私盐越发的好卖。

  私盐越发的好卖,官盐就越发难卖。

  官盐越发难卖,煮盐的这些灶户生产的官盐就越少。

  官盐越少,私盐就越来越多。

  私盐越来越多,官方买盐引的人就越来越少。

  买官方盐引的人越来越少,灶户就只能把大量的盐卖给私盐贩子,导致私盐越来越多。

  私盐越来越多,最终就是盐政彻底崩盘,朝廷除了土地税之外最重要的税收就要完蛋。

  理清了这一点,就明白,朝廷要盐政改革的根源是什么?

  是解决官盐收税的问题。

  之所以要动这些总承包商,是因为他们作为中间商,赚了太多差价,被认为是官盐卖不过私盐的主要原因,应该不用加之一。

  百姓只是幌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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