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四二零章 墙头草(下)_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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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迷,那是自己堂弟……号称从马六甲到安汶,凡有华人聚居处,自己去哪都是跺跺脚华人震荡的人物。

  然而,若真实朝廷下南洋了,自己算个屁?

  这荷兰的巴达维亚总督,若以天朝比荷兰,掌管一方的总督,怎么也得是个一品大员吧?自己平日里也在这位一品大员手底下听差。

  可换成真正的天朝呢?一品大员是自己能见到的?只怕是来个七品芝麻官,自己也就是个有钱的大肥羊而已。

  眼前这位王大人,虽也不知那枢密院、参谋部是什么东西,可显然也是个官儿。

  自己浑身全是屎,还巨有钱,这不是自寻死路是什么?

  朝廷要办自己的理由,可多了去了!

  自己是巴达维亚的甲必丹,这个理由够不够?

  不够的话,自己是包税人,民怨颇多,朝廷可是最喜欢杀一些人以安民心的。评书话本里常有这样的故事。

  要是还不够的话,自己当初举报过连怀观。谁能想到,他瞧不上的义军,居然和朝廷搭上线了?人家连怀观衣锦还乡的时候,那还不得报复自己?只怕连怀观心想,得亏老子跑得快,要不然因着你的举报,老子就要被五马分尸挂在教堂屋顶了。

  再说了,自己还有百万家财。在巴达维亚,还有荷兰人赏赐的土地,还有十几个糖厂,七八个香料丘,赌场、高利贷。正所谓,匹夫无罪怀璧其罪,便是前几个理由都不成立,怕不是朝廷也要找个理由抄自己的家?

  毕竟……连富光心道,毕竟,朝廷和不像是荷兰人一样讲法律啊。

  他又没有前后眼,当然不知道“讲法律”的荷兰人,历史上把他流放到了安汶,家产全都抢走,理由是莫须有的“晾他不应该不知道(糖厂奴工起义)。”

  这时候对朝廷一连串的恐惧涌上心头,但他多少也算是条汉子,这种关头,竟然没有尿裤子。

  好容易让发干的嗓子有了点唾沫,哑着嗓子跪伏于地,颤抖道:“大人,小人知错了……该打,该打啊!”

  王五却道:“你当我是羞辱你?与你说笑?实则不然啊,你这前倨后恭的态度,着实很好,我也着实喜欢。”

  “前倨后恭,意味着你是个识时务的。也足见对你朝廷的敬畏。朝中有大人说了,你就当个墙头草就挺好的。”

  “墙头草嘛,谁赢就跟谁走。而且只要朝廷强大,聪明的墙头草就不会背弃朝廷。”

  “前所倨者,因你以为我是义军的人。”

  “后所恭者,因你知我是朝廷的人。”

  “如今我也不妨明说,那位大人瞧得起你弟弟,连怀观也多说你弟弟的好话,两人是过命的交情。既如此,那位大人便给你个机会。”

  “纳个投名状。”

  “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?”

  没看过水浒,也听过水浒的评书,投名状是什么,连富光当然是知道的。

  他作为巴达维亚的甲必丹,能交的投名状,当然不是一个人头,而是整个巴达维亚城,这是显而易见的。

  城中的荷兰人其实并不多,华人倒是有不少。算上那些混血种,加上那些从神罗的新教小国的手艺人,人数其实仍旧比华人少的多。

  而且城中的大部分华人,都算是中等阶层,一般情况家里也能有枪。倒不是说他们有什么别样心思,而是出海的风险极高,要考虑防备抢劫之类的情况。

  他们缺乏的只是组织,当然也缺乏赶走荷兰人的动力。

  只是,连富光听王五这么一说,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。

  心道若真实朝廷下南洋了,这巴城指日可下。若是攻下了巴城,我等这些有钱人,又当过荷兰人的官,那不都是待宰的大肥羊?

  这等发财的机会,哪个在衙门里的不如同蚊子见了血一般?如何居然给我反正立功的机会,莫不是此人诈我?

  莫非他根本不是朝廷的人,而是那些山里的泥腿子,却借朝廷的名目却来诓骗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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