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一零一章 筹钱买路_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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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话的。

  而且自己可以作为一个表率,叫人看看投降的好处,自不会轻慢他。

  给钱,就可以让家臣和商人们给。

  只要说,给了钱,大顺就能让他们乘船离开,返回日本,这钱肯定是愿意出的。

  自己就说自己作为一方镇守,非将军之命不可轻离。

  商人们可没必要非得在这一起死,不如交钱买路,只要大顺能保证他们可以走就行。

  家臣们也多参与贸易,手里也有钱,八万两凑一凑,还是可以凑出来的。

  自己甚至不用出一分钱,留住家底。

  既保全了自己,又算做了件好事让商人们离开。况且大顺要八万两助军,自己或可收九万、十万,经手再截留一二万两,亦未尝不可。

  如今知道此事的,唯有雨森芳洲,这倒好办了。先稳住此人,而后诱其自杀殉国即可。

  “雨森君,我既为对马守,既不可擅离,又难敌敌军。如今之计,唯死一途,以报将军。”

  “然,我虽死,商贾何辜?其余家臣武士,亦可先退至九州,以备将来反击,积蓄力量。”

  “岂不闻,兵人一过,商贾受灾?只怕这些兵卒烧杀抢掠。”

  “唐人若有承诺,可凑齐八万白银,叫商人、家臣退却。先生以为如何?”

  雨森芳洲想了想,也觉得有道理,点头道:“吾老矣,退却亦不能杀敌,唯有陪藩主同死。主公之言,大有道理。只是我所编纂的《古今和歌集》已有小成,不忍付诸战火。”

  “筹银之事,主公自决。还请主公遣人陪我回住处,将毕生书籍收好,请那些退走的商人带回日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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