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百九十三章 那便一去不返!_回到北宋当明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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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举起了手中的酒袋,说道:“共饮。”

  耶律余睹喝了一口,在擦干嘴角的时候,他恍然明白了,王禀可能的去处。

  “王将军,此行凶险,若是一去不返呢?”耶律余睹皱着眉问道。

  王禀一愣,停下了身形,笑着说道:“若是一去不返,那便一去不返。”

  捷胜军收拾好了行囊,准备开拔,结果还没动身,就碰到了金兵黎明时分的攻城。

  为了攻下临潢,完颜宗翰下了血本,一眼看不到的人头,影影绰绰的扑向了临潢城。

  孙翊看着褪去的金人军队,狠狠的啐了一口,说道:“呸!也不知道金国的皇帝给他完颜宗翰许下了什么好处!他完颜宗翰现在这么下血本的攻城,和之前懈怠模样,判若两人啊。”

  “趁着金兵退下,我们也走吧。”王禀拖着带血的长枪,翻身上马。

  捷胜军早就得到了军令,打退了敌人之后,他们并没有休息,反而全体跨上了战马,等待着城门洞开。

  森然的杀器在军卒中蔓延开来。

  “开拔!”

  王禀带着不足两万的捷胜军,冲出了临潢城的城门,向着正在撤退的金人杀去。

  连续攻城这么多天,城中守军从来没有出城迎敌,这一幕直接吓到了金人的大量签军。

  混乱之下,以王禀亲军为刃的锋矢阵,冲破了金人的防线,消失在了茫茫的草原之上。

  完颜宗翰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包围圈,被扎了一个大口子,看着远去的烟尘,手中的马鞭跌落。

  他以为王禀会像当初固守太原城一样,竭尽全力的守住临潢城!

  关内的人不就是擅长守城吗?否则金人怎么会在山海关前,吃一鼻子的灰?

  他王禀,凭什么不守城?

  就这样走了?

  王禀凭的是胯下的马。

  这匹马,个头非常矮小,其貌不扬,头大颈短,胸宽鬃长,皮厚毛粗。

  高头大马方为骏马,这是王禀一贯的认知,也是一般人的认知。

  青塘马就是这等模样,大宛的汗血宝马也同样高大。在战场上,高,就会有压倒性的身高优势。

  胯下这匹马,是因为自己本来携带的军马不够,临时从耶律余睹手中拿到的劣马。

  契丹人的日子也不好过,高头骏马哪里能凑那么多?

  但是劣马就很好找了。

  上次金人的云中路,百万军马场被孙翊破掉之后,金人的马倌们并没有找回马匹,云中路就被大宋的官家所收复了。

  包括捷胜军的两万人,每人都配了两到三匹这样的劣马。

  因为这种马长的其貌不扬,草原人都用来牧羊。

  但是王禀发现这些马的好处。

  这些马,既不需要精美的马厩,也不会对食物有更多的挑剔,而且还十分耐寒,自己从云中带来的青塘马冻的打摆子,这些劣马反而无事。

  最主要的是,耐力极强!

  跑上半天,居然只是身上发烫,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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